分立公告
添加时间:2019年3月4日 来源: 广州加盟纠纷律师 http://www.btzmgsflgw.com/
经200X年XX月XX日股东会决议,a公司拟派生(新设)分立为b公司、c公司(、d公司……),a公司存续(解散),根据《公司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a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,若a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,按照协议执行。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xx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xx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就债务清偿进行协商。
特此公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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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公司
200X年XX月XX日
(仅供参考)